祖籍与寄居地。
⒈ 祖籍与寄居地。
引《清会典·户部五·尚书侍郎职掌五》:“凡民之著於籍,其别有四:一曰民籍,二曰军籍,三曰商籍,四曰灶籍,察其祖寄,辨其宗系,区其良贱。”
原注:“人户於寄居地方置有坟庐已逾二十年者,准其入籍,出仕令声明祖籍迴避,文员罢职不准寄居别省。”
zǔ,礻,9,左右结构
zǔ 1. 比父亲高一辈的人 2. 祖先 3. 某行业或派别的创始人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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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龙、妈祖、祖山、六祖、太祖
jì,宀,11,上下结构
jì 1. 寄托 2. 依附 3. 客居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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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托、寄宿、寄身、寄止、寄地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