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。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。
⒈ 清 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。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。
引清 薛福成 《上曾侯相书》:“今之由捐例进者,推其本意,不过以官为市而已。”
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捐例不外拯荒、河工、军需三者,曰暂行事例,期满或事竣即停,而现行事例则否……大抵贡监、衔封、加级、纪録无关銓政者,属现行事例。”
juān,扌,10,左右结构
juān 1. 舍弃 2. 献出 3. 旧时的一种赋税
一、亅、㇀、丨、?、一、丨、?、一、一
捐瘠、募捐、义捐、捐驹、捐局
lì,亻,8,左中右结构
lì 1. 从前有过的可以用来比照或依据的同类事物 2. 比照;对照 3. 性质类同的事物中有代表性的,可以用来说明情况或证明道理的事物 ...
丿、丨、一、丿、㇇、丶、丨、亅
比例、例假、成例、例行、判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