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各州、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,简称“签判”。掌诸案文移事务。
⒈ 宋 代各州、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,简称“签判”。掌诸案文移事务。参阅 宋 高承 《事物纪原·抚字长民·签判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六》。
引宋 陈岩肖 《庚溪诗话》卷上:“英宗 朝,自 凤翔 签判满任,欲以 唐 故事召入翰林。”
宋 吴自牧 《梦粱录·士人赴殿试唱名》:“其状元官授承事郎,职除上郡签判;榜眼授承奉郎,探花授承务郎,职注中郡或下郡签判。”
qiān,竹,13,上下结构
qiān 1. 在文件或单据上写上姓名、文字或画上记号 2. 简要地写出要点或意见 3. 细长的小竹片或小竹棍。上面刻有或写有文字、符号,用来占卜、赌博等 ...
丿、一、丶、丿、一、丶、丿、㇏、一、丶、丶、丿、一
签到、签证、求签、签订、竹签
pàn,刂,7,左右结构
pàn 1. 分开 2. 分辨;区别 3. 裁定;评定 ...
丶、丿、一、一、丿、丨、亅
臆判、裁判、判语、朱判、咨判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