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宋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。清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。
⒈ 唐 宋 时给事中及谏议大夫的合称。 清 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。
引唐 韩愈 《酬崔十六少府》诗:“才名三十年,久合居给諫。”
《新五代史·杂传十八·何泽》:“泽 与宰相 赵凤 有旧,数私于 凤,求为给諫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十回:“匡超人 也收拾行李来到京师见 李给諫,给諫大喜。”
gěi,jǐ,纟,9,左右结构
gěi 1. 使得到 2. 使遭受到 3. 表示容许或致使,相当于“叫”“让” ... jǐ 1. 丰足;富裕。 2. 供应。
?、?、㇀、丿、㇏、一、丨、?、一
给予、换给、给视、赠给、卖给
jiàn,讠,11,左右结构
jiàn 1. ◎ 直言规劝,使改正错误
丶、㇊、一、丨、?、丶、丿、一、丨、丿、㇏
招谏、陈谏、谏臣、诚谏、哭谏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