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。
⒈ 旧指官员因正常原因卸任。
引《唐律·名例·以理去官》:“诸以理去官,与见任同。”
疏议:“谓不因犯罪而解者,若致仕、得替、省员、废州县之类,应入议、请减赎及廕亲属者,并与见任同。”
yǐ,人,4,左右结构
yǐ 1. 介词。①用;拿;②依据;凭借;③在;于;④自;从;⑤与;同 2. 连词。①表目的关系;②以便;用来 3. 助词。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,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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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、难以、所以、以太、以上
lǐ,王,11,左右结构
lǐ 1. 管理;治理 2. 整理;修整 3. 纹路;条纹 ...
一、一、丨、㇀、丨、?、一、一、丨、一、一
伦理、代理、理论、护理、管理
qù,土,5,上下结构
qù 1. 离开说话人所在的地方到别的地方;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(跟“来”相对) 2. 离开 3. 失掉;失去 ...
一、丨、一、?、丶
去世、失去、去去、上去、离去
guān,宀,8,上下结构
guān 1. 官职;职位 2. 官吏;官员 3. 属于国家或政府的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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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家、五官、军官、贪官、伤官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