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抵充税额。
亦称“当捐”。旧时官府向典当行业征收的捐税。清康熙三年(1664年)实行。
⒈ 抵充税额。
引《资治通鉴·后梁均王贞明四年》:“自餘税悉输穀帛、紬绢匹直千钱者当税三千。”
胡三省 注:“以直千钱之物,当税额之三千。”
⒉ 旧时官府向典当行业征收的捐税。
引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杂课·当税》:“当税,每舖原例五两。甲寅,军兴倍增,每舖十两。”
dāng,dàng,⺌,6,上下结构
dāng 1. 面对着;向着。 2. 相等;相称。 3. 掌管;主持。 ... dàng 1. 恰当;合适。 2. 符合 3. 抵得上。 ...
丨、丶、丿、?、一、一
当当、丁当、当铺、瓦当、当代
shuì,禾,12,左右结构
shuì 1. ◎ 国家向征税对象征收的作为财政收入的货币或实物
丿、一、丨、丿、丶、丶、丿、丨、?、一、丿、乚
避税、税务、国税、纳税、地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