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官吏实习制度。明初定制,国子监生学习至一定年限,分拨到政府各部门实习吏事,称“历事”。实习凡三月,经考核,上等者报吏部候补,但须回监再学习一年,始正式授官。清初因承明制。
⒈ 明 代官吏实习制度。 明 初定制,国子监生学习至一定年限,分拨到政府各部门实习吏事,称“歷事”。实习凡三月,经考核,上等者报吏部候补,但须回监再学习一年,始正式授官。 清 初因承 明 制。
引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一》:“积分歷事之法,国初行之。监生坐监期满,拨歷部院练习政体。三月考勤,一年期满送廷试。”
lì,厂,4,左上包围结构
lì 1. 经历;经过 2. 统指过去的各个或各次 3. 副词。一个一个地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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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历、日历、月历、佛历、年历
shì,一,8,上下结构
shì 1. 事情 2. 事业 3. 职业;工作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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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事、故事、人事、知事、办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