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赋役制度之一。即里甲法。旧时兵役制之一。
⒈ 明 代赋役制度之一。即里甲法。
引《德化县志·役法》:“国朝役制:一里十甲,挨次轮差。有正役,谓之里甲,有泛役,谓之均徭。正役,凡十家为甲,别推有产力者为之长,一里之地,为十甲者共一百一十家,循环应役。催办钱粮,勾摄公事,及出办上供物料。”
《赤县新志》:“里,每十户甲首一名,岁轮一户应役,十年而周,谓之正役,谓之递年……旧例,止令输纳物料,供给差使而已。今则百凡官府所需,悉出於此。”
明 黄绾 《明道篇》卷四:“每岁正役轮该里长一人出官应役,管摄一里之事。”
⒉ 旧时兵役制之一。 民国 二十二年公布之兵役法规定:现役期满,退伍服正役。正役为期六年,在乡应赴规定之演习,战时动员召集之。
zhèng,zhēng,止,5,上下结构
zhèng 1. 不偏不斜;位置在中间。 2. 符合一定标准或规范的。 3. 正直的;正当的。 ... zhēng 1. ◎ 正月。农历一年的第一个月。
一、丨、一、丨、一
雍正、方正、正则、正装、正定
yì,彳,7,左右结构
yì 1. 需要出劳力的事 2. 兵役 3. 役使 ...
丿、丿、丨、丿、㇍、㇇、㇏
奴役、役满、拘役、现役、徭役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