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皇帝谕旨或批发奏章,常授命内监先写事目,称之为“秉笔太监”。
⒈ 明 代皇帝谕旨或批发奏章,常授命内监先写事目,称之为“秉笔太监”。
引清 昭槤 《啸亭续录·批本处》:“国初鑑 明 季秉笔太监专擅弄权之弊,特简 满 翰林官一员……专司批发之责。”
bǐng,丿,8,单一结构
bǐng 1. 拿着;持着 2. 掌握;主持
丿、一、?、一、一、丨、丿、㇏
秉承、秉宪、秉心、秉轴、秉国
bǐ,⺮,10,上下结构
bǐ 1. 书写、绘画的工具 2. 书写 3. 写作或绘画的技巧、特点 ...
丿、一、丶、丿、一、丶、丿、一、一、乚
笔画、粉笔、眉笔、笔趣、笔顺
tài,大,4,单一结构
tài 1. 高;大 2. 身份最高或辈分更高的 3. 极久远的 ...
一、丿、㇏、丶
太初、太湖、太岁、太监、太阳
jiān,jiàn,皿,10,上下结构
jiān
1. 监视;督察。
2. 牢房。
3. 关押。
jiàn
1. 古代某些官府的名称。
2.
丨、丨、丿、一、丶、丨、?、丨、丨、一
警监、监控、监事、监狱、监管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