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之吏役。
⒈ 县之吏役。
引《管子·大匡》:“凡县吏进诸侯士而有善,观其能之大小以为之赏,有过无罪。”
《史记·樊郦滕灌列传》:“婴 已而试补县吏。”
《汉书·卫青传》:“﹝ 郑季 ﹞以县吏给事侯家。”
唐 韩愈 《赠崔复州序》:“幽远之小民,其足跡未尝至城邑,苟有不得其所,能自直于乡里之吏者鲜矣;况能自辨于县吏乎?”
xiàn,xuán,厶,7,上下结构
xiàn 1. ◎ 我国行政区划单位。在地区、自治州、直辖市以下,乡、镇以上。 xuán 1. ◎ 古同“悬”
丨、?、一、一、一、?、丶
单县、歙县、神县、县尹、海县
lì,口,6,上下结构
lì 1. 古代官员的通称 2. 汉代以后特指官府中的小官或差役
一、丨、?、一、丿、㇏
三吏、选吏、材吏、宂吏、吏饕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