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国、东晋、南北朝时,各族统治者将所虏之民户配置各地,归军队管辖,称营户。
⒈ 十六国、 东晋、南北朝 时,各族统治者将所虏之民户配置各地,归军队管辖,称营户。
引《宋书·沉庆之传》:“庆之 前后所获蛮,并移京邑,以为营户。”
《魏书·高祖纪上》:“沃野、统万 二镇 敕勒 叛,詔太尉、 陇西王 源贺 追击,至 枹罕,灭之,斩首三万餘级;徙其遗迸於 冀、定、相 三州为营户。”
《资治通鉴·晋安帝义熙元年》:“益州 营户 李腾 开城纳 纵 兵,杀 璩 及弟 瑗,灭其家。”
胡三省 注:“民有流离逃叛分配军营者为营户。”
yíng,艹,11,上中下结构
yíng 1. 军队的驻地 2. 军队编制单位。在团之下,连之上 3. 建造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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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、运营、营销、经营、营养
hù,户,4,单一结构
hù 1. 门 2. 人家;住户 3. 从事某种职业的人或家庭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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牝户、眉户、过户、账户、户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