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人称分司东都洛阳者为留司。宋因之。
⒈ 唐 人称分司 东都 洛阳 者为留司。 宋 因之。
引唐 高适 《同河南李少尹夜饮遂作春酒歌》:“前年持节将 楚 兵,去年留司在 东京,今年復拜二千石,盛夏五月西南行。”
刘开扬 笺注:“唐 人谓分司 东都 者为留司。”
唐 韩愈 《唐故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》:“﹝ 孝权 ﹞迁留司虞部员外郎。”
方崧卿 注:“谓分司 东都 也。”
宋 王禹偁 《太师中书令魏国公册赠尚书令挽歌》之八:“曾拜四章辞相府,又陈三表罢留司。”
liú,田,10,上下结构
liú 1. 停留;停止在某一个处所或地位上不动 2. 不让离开或拿走 3. 保存;蓄住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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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、留恋、留香、留守、保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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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ī 1. 官吏 2. 掌管;主持 3. 中央机关部以下一级行政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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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、司空、土司、司南、吐司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