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语。同“有为法”相对。指离生灭因缘造作、永恒不变的法性真理。
⒈ 佛教语。同“有为法”相对。指离生灭因缘造作、永恒不变的法性真理。
引《四十二章经》:“解无为法,名曰沙门。”
宋 朱熹 《久雨斋居诵经》诗:“门掩竹林出,禽鸣春雨餘。了此无为法,身心同晏如。”
wú,mó,一,4,单一结构
wú
1. 没有(跟“有”相对)。
2. 副词。①不;②通“{毋}”。不要。
3. 连词。无论;不论
mó
1. ◎ [南
一、一、丿、乚
无题、无聊、无限、无情、无锡
wéi,wèi,丶,4,单一结构
wéi 1. 做;干。 2. 表示某些动作行为,代替某些动词。 3. 作为。 ... wèi 1. ◎ 介词。①引进对象,相当于“替”“给”;②表示对象,相当于“对”“向”;③表示原因,相当于“因为”“由于”;④表示目的,相当于“为了”。
丶、丿、?、丶
为啥、无为、成为、行为、为学
fǎ,氵,8,左右结构
fǎ 1.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,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. 方法;方式 3. 标准;模式;常理 ...
丶、丶、㇀、一、丨、一、?、丶
法国、民法、法学、法兰、法语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