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削去官职。
⒈ 谓削去官职。
引《续资治通鉴·南宋理宗绍定二年》:“请申飭监司、郡守,自今所属闕官,以次摄事,毋得差非见任官。如有违,其受差及差之人并鐫斥。”
拼音:juān,部首:钅,总笔画:15,结构:左右结构
镌字解释:juān 1. ◎ 雕刻
镌字笔顺:丿、一、一、一、?、丿、丨、丶、一、一、一、丨、一、㇌、丿
镌字组词:镌刻、镌説、镌说、镵镌、镌价
拼音:chì,部首:⺁,总笔画:5,结构:单一结构
斥字解释:chì 1. 驱逐;使退去 2. 多 3. 责备
斥字笔顺:丿、丿、一、丨、丶
斥字组词:斥候、逐斥、斥堠、训斥、斥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