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时按察使、按察分司,又称监司,亦可称分守。
⒈ 明 时按察使、按察分司,又称监司,亦可称分守。
引明 王世贞 《艺苑卮言》卷七:“分守既下车,数州吏微过,当 稚钦 笞之十。”
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司道·方印分司》:“若分守虽云道,然而无钦降方印。”
⒉ 职分。
引《庄子·天道》:“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,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,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。”
宋 曾巩 《制诰拟词·相制三》:“鼎足居中,各遵其职,分守则异,合谋惟一。”
章炳麟 《訄书·订文·附正名杂义》:“九变知言,出於 庄周,则百世不能易矣!曰:天也,道德也,仁义也,分守也,形名也,因任也,原省也,是非也,赏罚也,以此大平。”
fēn,fèn,八,4,上下结构
fēn 1. 使整体变成若干部分或使相联系的离开。 2. 分配;分派。 3. 区分;辨别。 ... fèn 1. 成分。 2. 名分;职分。 3. 职责和权利的限度。 ...
丿、㇏、?、丿
分组、分娩、分数、公分、秋分
shǒu,宀,6,上下结构
shǒu 1. 职守;职责 2. 保守;保持 3. 遵守;依照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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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约、坚守、守藏、防守、守信
1.他是个安分守已的公民。
2.他是一个安分守纪的人。
3.我们都是安分守己的人。
4.他能安分守己,也就免了许多烦恼。
5.叔叔成家立业后,过着安分守己的日子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