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制官吏奏荐形式之一,其法由吏部及本属衙门奏荐候缺任命。
⒈ 清 制官吏奏荐形式之一,其法由吏部及本属衙门奏荐候缺任命。
引《清史稿·选举志五》:“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,分留授、调授、拣授、考授,皆引见候旨,餘则选。”
liú,田,10,上下结构
liú 1. 停留;停止在某一个处所或地位上不动 2. 不让离开或拿走 3. 保存;蓄住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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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、留恋、留香、留守、保留
shòu,扌,11,左右结构
shòu 1. 交付;给予 2. 教;传授 3. 任命;委任
一、亅、㇀、丿、丶、丶、丿、丶、㇇、㇇、㇏
函授、授能、封授、节授、受授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