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对文武臣转官的规定。
⒈ 宋 朝对文武臣转官的规定。 宋 洪迈 《容斋续笔·宰相爵邑》:“是时, 婺相 以(国公)食邑过二千户为辞。
引寿皇 遣中使至 迈 所居宣示,令具前此有无体例,及合如何施行事理,拟定闻奏。遂以邑户无止法復命,乃竟行下。”
宋 赵昇 《朝野类要·入仕》:“﹝止法﹞:谓如文臣转中大夫,直候职及侍从格,方许转太中大夫。若执政,转至金紫光禄大夫,直候拜相,方许转行特进。又如武臣,转至武功大夫,若有军功,方许转行右武。餘人以三官比转一官。又如捧香只转至训武郎,年劳只转至承直郎之类。”
zhǐ,止,4,单一结构
zhǐ 1. 停止 2. 拦阻;使停止 3. 截止 ...
丨、一、丨、一
禁止、止损、止水、停止、容止
fǎ,氵,8,左右结构
fǎ 1.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,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. 方法;方式 3. 标准;模式;常理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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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国、民法、法学、法兰、法语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