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时规定每年小满后十日起,至立秋前一日止(立秋在六月内者以七月一日止)以天气炎热,凡流徙、笞杖,例从减等处理,称为“热审”。其制始于明永乐二年,初止决遣轻罪,命出狱听候。至成化时始有重罪矜疑,轻罪减等,枷号疏放诸例。清代沿袭。
⒈ 明 清 时规定每年小满后十日起,至立秋前一日止(立秋在六月内者以七月一日止)以天气炎热,凡流徙、笞杖,例从减等处理,称为“热审”。其制始于 明 永乐 二年,初止决遣轻罪,命出狱听候。至 成化 时始有重罪矜疑,轻罪减等,枷号疏放诸例。 清 代沿袭。参阅《明史·刑法志二》。
引《古今小说·滕大尹鬼断家私》:“小人因他热审时节,哭诉其冤。”
《明史·舒化传》:“四年热审,请释纍臣 郑履淳、李芳 ;及朝审,又请释 李已,皆得宥。”
《清史稿·世祖纪二》:“﹝十年五月﹞庚辰,定热审例。”
清 邹容 《革命军》第二章:“即比以九幽十八狱,恐亦有过之无不及,而贼 满 人方行其农忙停讼、热审减刑之假仁假义以自饰。”
rè,灬,10,上下结构
rè 1. 温度高;感觉温度高<跟“冷”相对> 2. 加热;使热 3. 中医指热邪 ...
一、亅、㇀、丿、㇈、丶、丶、丶、丶、丶
热火、湿热、血热、热血、热量
shěn,宀,8,上下结构
shěn 1. 详知 2. 清楚;明白 3. 考察;审查 ...
丶、丶、㇇、丨、?、一、一、丨
预审、审核、审讯、庭审、二审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