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·唐至清,中央行政机构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
⒈ 隋 唐 至 清,中央行政机构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 秦 汉 之中央行政为九卿所分掌。 魏 晋 以后,由尚书分曹治事,曹便渐变为后来的部。 隋 初于尚书省立吏、祠、度支、左户、都官、五兵六部。 唐 改祠部为礼部,度支为户部,左户为工部,都官为刑部,五兵为兵部,统归尚书省管辖。 宋 沿袭未改。 元 六部归中书省管辖。 明 废中书省,六部独立,直接对皇帝负责,相沿至 清 末。
⒈ 古代官制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部的总称。
引《警世通言·卷二四·玉堂春落难逢夫》:「车马喧阗,尽六部九卿之辈。」
liù,lù,亠,4,上下结构
liù 1. 数词。五加一的和 2. 序数第六。 3. 我国民族音乐中传统的记音符号。表示音阶上的一级,相当于简谱的“5” lù 1. ◎ 地名用字。
丶、一、丿、丶
六艺、六书、六畜、六爻、六部
bù,阝,10,左右结构
bù 1. 部分,全体中的一份 2. 军队的一部分;军队 3. 门类,多指文字、书籍等的分类 ...
丶、一、丶、丿、一、丨、?、一、㇌、丨
部分、部队、部署、干部、腹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