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第二次得其人。
妇女再嫁。
⒈ 谓第二次得其人。
引《尚书大传》卷二:“古者诸侯之於天子也,三年一贡士……一适谓之攸好德,再适谓之贤贤。”
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再适谓之贤贤。”
颜师古 注引 服虔 曰:“适,得其人。”
⒉ 妇女再嫁。
引清 纪昀 《阅微草堂笔记·滦阳消夏录四》:“﹝ 廖姥 ﹞年未三十而寡,誓不再适。”
清 采蘅子 《虫鸣漫录》卷二:“钱牧斋 宗伯有甥女,夫死再适, 钱 往贺。”
zài,冂,6,上下结构
zài 1. 数词。两次;第二次 2. 重现;继续 3. 副词。①表示同一动作、行为的重复或继续,多指未实现的或持续性的动作;②表示动作将在后一段时间出现;③表示动作将在另一动作结束后出现;④用在形容词前,表示程度加深,相当于“更”“更加”;⑤表示有所补充,相当于“另外”“又”
一、丨、?、丨、一、一
再嫁、再现、再婚、再见、再生
shì,kuò,辶,9,左下包围结构
shì 1. 往;到。 2. 出嫁。 3. 适合;适应。 ... kuò 1. 迅疾 2. 用于人名 3. 姓氏
丿、一、丨、丨、?、一、丶、㇋、㇏
胡适、不适、守适、适逸、适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