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神宗熙宁七年吕惠卿执政时所建立的令民自报田地财产的办法。
⒈ 宋神宗 熙宁 七年 吕惠卿 执政时所建立的令民自报田地财产的办法。
引《宋史·食货志上五》:“时免役出钱或未均,参知政事 吕惠卿 及其弟 曲阳县 尉 和卿 皆请行手实法。其法:官为定立田产中价,使民各以田亩多少高下,随价自占,仍并屋宅分有无蕃息立等,凡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。非用器、田穀而輒隐落者许告,有实,以三分之一充赏。将造簿,预具式示民,令依式为状,县受而籍之。”
shǒu,手,4,单一结构
shǒu 1. 腕以下的指掌部分。也指人体上肢 2. 某些代替人手作用的机械部分或动物的感触器 3. 拿着 ...
丿、一、一、㇁
快手、手臂、手写、助手、分手
shí,宀,8,上下结构
shí 1. 富裕 2. 里面饱满 3. 填充;填塞 ...
丶、丶、㇇、丶、丶、一、丿、丶
芡实、其实、实习、实验、实践
fǎ,氵,8,左右结构
fǎ 1.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,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. 方法;方式 3. 标准;模式;常理 ...
丶、丶、㇀、一、丨、一、?、丶
法国、民法、法学、法兰、法语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