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元人称分家的契据为分支帐。
⒈ 宋 元 人称分家的契据为分支帐。参见“分支”。
引《资治通鉴·梁武帝天监十六年》“行臺军司给券,当中竖裂,一支付勋人,一支送门下” 元 胡三省 注:“此 韩愈 《寄崔立之诗》所谓‘当如合分支’者也,今人亦谓析产文契为分支帐。”
fēn,fèn,八,4,上下结构
fēn 1. 使整体变成若干部分或使相联系的离开。 2. 分配;分派。 3. 区分;辨别。 ... fèn 1. 成分。 2. 名分;职分。 3. 职责和权利的限度。 ...
丿、㇏、?、丿
分组、分娩、分数、公分、秋分
zhī,支,4,上下结构
zhī 1. 撑起 2. 支持 3. 支援 ...
一、丨、㇇、㇏
支撑、支离、支付、支票、支持
zhàng,巾,7,左右结构
zhàng 1. 床帐 2. 帐幕 3. 旧同“{账}”
丨、?、丨、丿、一、?、㇏
赖帐、上帐、帐篷、蚊帐、烟帐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