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北魏崔鸿与李志。
⒈ 指 北魏 崔鸿 与 李志。《魏书·李彪传》:“志,字 鸿道,博学有才干,年十餘,便能属文。
引彪 甚奇之,谓 崔鸿 曰:‘子宜与 鸿道 为二鸿於 洛阳。’ 鸿 遂与 志 交款往来。”
èr,二,2,单一结构
èr 1. 数词。一加一的和 2. 表序数,第二 3. 不专一 ...
一、一
二胡、二中、第二、二战、不二
hóng,氵,11,左中右结构
hóng 1. 天鹅 2. 鸿雁;大雁 3. 代指书信 ...
丶、丶、㇀、一、丨、㇀、丿、?、丶、㇉、一
鸿雁、鸿沟、鸿门、鸿博、鸿烈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