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用语。谓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于罪。
⒈ 法律用语。谓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于罪。参见“故出入人罪”。
引《唐律·断狱·依告状鞫狱》:“诸鞠狱者,皆须依所告状鞫之。若於本状之外,别求他罪者,以故入人罪论。”
《明律·断狱·依告状鞫狱》:“凡鞫狱须依所告本状推问,若於状外别求他事摭拾人罪者,以故入人罪论。”
gù,攵,9,左右结构
gù 1. 原因;缘故 2. 意外或不幸的事 3. 旧的;过去的 ...
一、丨、丨、?、一、丿、一、丿、㇏
故事、世故、故城、故里、故障
rù,入,2,单一结构
rù 1. 由外到内;进(跟“出”相对) 2. 使进入 3. 参加(某种组织) ...
丿、㇏
入伏、入宅、输入、入梅、收入
rén,人,2,单一结构
rén 1. 指由类人猿进化而来的,能思维、能制造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,能进行语言交际的高等动物 2. 指某种人 3. 指成年人 ...
丿、㇏
女人、人体、超人、男人、人妖
zuì,罒,13,上下结构
zuì 1. ◎
丨、?、丨、丨、一、丨、一、一、一、丨、一、一、一
无罪、罪恶、罪孽、犯罪、赎罪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