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刑具押送。
⒈ 加刑具押送。
引《资治通鉴·唐代宗大历十一年》:“甲寅, 李勉 械送 李灵曜 至京师,斩之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庆历四年》:“甲午,詔 河北 沿边安抚司械送 辽 駙马都尉 刘三嘏 至 涿州。”
xiè,木,11,左右结构
xiè 1. 器物;工具 2. 武器 3. 镣铐和枷锁一类的刑具
一、丨、丿、丶、一、一、丿、丨、㇂、丿、丶
机械、工械、械机、舆械、刑械
sòng,辶,9,左下包围结构
sòng 1. 陪行;送行 2. 赠送;赠给 3. 传递;运送 ...
丶、丿、一、一、丿、丶、丶、㇋、㇏
送别、保送、送转、送饭、送气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