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敬辞。谓告知,示知。
书信用语,敬称对方的来信。
⒈ 敬辞。谓告知,示知。
引南朝 梁 任昉 《奉答敕示七夕诗启》:“臣 昉 啟,奉勑并赐示《七夕》五韵。”
隋炀帝 《入朝遣使参书》三:“奉旨於 荆州 当阳县 境 玉泉山 陲,为建造伽蓝招提行道,图写地形,具以赐示。”
⒉ 书信用语,敬称对方的来信。
引《艺风堂友朋书札·王懿荣二五》:“赐示领悉,稍迟当向索取来呈閲。”
鲁迅 《书信集·致姚克》:“所以此后赐示,可寄‘ 北四川路 底、内山书店转、 周豫才 收’,较妥。”
⒈ 书信中敬称别人的来信。
⒉ 请给予明示。
引隋·炀帝〈入朝遣使参书〉:「行道图写地形,具以赐示。」
cì,贝,12,左右结构
cì 1. 赏赐 2. 敬辞。用于别人施与自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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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赐、赐册、赐问、赐惠、廪赐
shì,示,5,单一结构
shì 1. 把事物摆出来或指出来使人知道 2. 对别人来信的敬称
一、一、亅、丿、丶
示儿、警示、检示、示警、披示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