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官署名。顺治二年始设;乾隆七年隶刑部。掌修法令,刊定条式颁行。每经五年汇辑编排,称小修;满十年,重新补充删减,定为宪典,颁行全国,称大修。此外,兼掌稽核各司案件。参阅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一》。
⒈ 清 代官署名。 顺治 二年始设; 乾隆 七年隶刑部。掌修法令,刊定条式颁行。每经五年汇辑编排,称小修;满十年,重新补充删减,定为宪典,颁行全国,称大修。此外,兼掌稽核各司案件。参阅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一》。
lǜ,彳,9,左右结构
lǜ 1. 法律;法令 2. 规律;规则 3. 约束 ...
丿、丿、丨、?、一、一、一、一、丨
规律、律诗、七律、律动、旋律
lì,亻,8,左中右结构
lì 1. 从前有过的可以用来比照或依据的同类事物 2. 比照;对照 3. 性质类同的事物中有代表性的,可以用来说明情况或证明道理的事物 ...
丿、丨、一、丿、㇇、丶、丨、亅
比例、例假、成例、例行、判例
guǎn,饣,11,左右结构
guǎn 1. 接待宾客居住的房屋 2. 华丽的住宅 3. 古代官署的名称 ...
丿、㇇、?、丶、丶、㇇、丨、?、一、?、一
茶馆、餐馆、饭馆、面馆、旅馆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