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曲终而和以他词,谓之“送声”。
⒈ 乐曲终而和以他词,谓之“送声”。参阅 明 杨慎 《升庵诗话·乐曲名解》。
引《乐府诗集·清商曲辞二·欢闻歌》 郭茂倩 题解引《古今乐录》:“《欢闻歌》者, 晋穆帝 升平 初,歌毕輒呼‘欢闻不?’以为送声,后因此为曲名。”
《新唐书·礼乐志十一》:“太常丞 吕才 上言:‘ 舜 弹五弦之琴,歌《南风》之诗,是知琴操曲弄皆合於歌。今以御《雪诗》为《白云歌》。古今奏正曲復有送声,君唱臣和之义,以羣臣所和诗十六韵为送声十六节。’”
sòng,辶,9,左下包围结构
sòng 1. 陪行;送行 2. 赠送;赠给 3. 传递;运送 ...
丶、丿、一、一、丿、丶、丶、㇋、㇏
送别、保送、送转、送饭、送气
shēng,士,7,上下结构
shēng 1. 声音 2. 说话;语言 3. 陈述;宣布 ...
一、丨、一、?、丨、一、丿
相声、声乐、铃声、声卡、风声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