谓方伯讨伐有罪的诸侯。
⒈ 谓方伯讨伐有罪的诸侯。
引《公羊传·僖公四年》:“齐 人执 陈 袁涛涂 ……执者曷为或称侯?或称人?称侯而执者,伯讨也。称人而执者,非伯讨也。”
何休 注:“言有罪方伯所宜讨。”
徐彦 疏:“即下二十八年 晋侯 执 曹伯 畀 宋 人, 成 十五年 晋侯 执 曹伯 归之于京师之属是也。”
bǎi,bó,亻,7,左右结构
bǎi 1. ◎ [大伯子]丈夫的哥哥。 bó 1. 古代贵族五等爵位的第三等。 2. 兄弟中排行第一的<古以伯、仲、叔、季代表兄弟的排行顺序>。 3. 称父亲的哥哥。 ...
丿、丨、丿、丨、?、一、一
岐伯、伯德、伯夷、伯爵、伯克
tǎo,讠,5,左右结构
tǎo 1. 治理;整治 2. 出兵攻打 3. 公开谴责 ...
丶、㇊、一、亅、丶
讨厌、检讨、捕讨、讨账、讨理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