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神宗 时取士法,为 元丰 新法之一。其法分太学为外舍、内舍、上舍,别生员为三等而置之。依一定年限和条件,由外舍升入内舍继而升上舍。最后按科举考试法,分别规定其出身并授以官职。在舍读经为主,以济当时科举偏重文词之不足。 绍圣 中,曾一度废科举,专以三舍法取士。 宣和 三年,诏罢此法。见《宋史·选举志一》、《选举志二》。
引《朱子语类》卷一〇九:“莫説以前,只是 宣和 末年三舍法纔罢,学舍中无限好人才,如 胡邦衡 之类,是甚么样有气魄,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壮,当时亦自煞有人。”
清 李慈铭 《越缦堂读书记·避史录话》:“崇寧 立三舍法,虽崇经术,亦未尝废史。”
sān,一,3,单一结构
sān 1. 数词。二加一的和 2. 序数第三 3. 表示多数或多次
一、一、一
三体、三本、三农、三更、三伏
shè,shě,人,8,上下结构
shè 1. 房屋;住所。 2. 旅馆。 3. 谦称自己的亲属<一般用于比自己辈分低或年纪小的人>。 ... shě 1. 放下;放弃。 2. 除开。 3. 停止。 ...
丿、㇏、一、一、丨、丨、𠃍、一
老舍、舍利、鸡舍、舍长、狗舍
fǎ,氵,8,左右结构
fǎ 1.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,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. 方法;方式 3. 标准;模式;常理 ...
丶、丶、㇀、一、丨、一、𠃋、丶
法国、民法、法学、法兰、法语